县直相关单位:《商城县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2023年1月11日商城县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县燃气工程建设行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与建设单位明确燃气设施管理维护责任,第二章构建竞争性市场体系第六条用气单位有权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企业进行红线内燃气工程建设,第八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向用气单位公开通气技术要求,城管部门负责对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要求燃气用气单位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违法等行为进行查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执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收到用气单位通过线上或者窗口提出的用气报装申请后,由用气单位完成红线内燃气工程、供气单位完成红线外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依法对非居民用气单位燃气工程质量负责,第十一条燃气工程由用气单位自行组织建设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受委托代理燃气工程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全过程事项,第四章工程验收及标准第十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主持,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供气企业进行验收,第五章收费管理第十四条提供燃气工程建设服务的设计、施工企业或管道燃气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