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州贵安新区办公室2023年8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贵阳贵安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重大决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20〕29号)明确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资金,延期一年缴纳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资金,由属地政府、管委会统筹落实教育等公建配套保障措施,对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计提标准进行临时性调整,各区及开发区按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675元/平方米计提,清镇市按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337元/平方米计提,对本文件试行期内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社会投资项目,三、合理调整结构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房地产“白名单”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将地块规划方案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产生违约金的,七、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支持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既提又贷”,九、支持避暑类地产发展经建设部门认定的避暑类地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