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现将我局对申报的2023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高价值商标培育项目、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项目和知识产权金融项目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至8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局将对异议情况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4810155,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泰路59号4楼知识产权科,附件:附件1:2023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审核结果.xlsx附件2:2023年度高价值商标培育项目审核结果.xlsx附件3:2023年度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项目审核结果.xlsx附件4:2023年度知识产权金融项目审核结果.xlsx番禺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