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化州市尚佳职业培训学校申报的新增工种进行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和评估,经审核和审批,拟同意化州市尚佳职业培训学校新增工种,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公示内容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申请的办学地址申请的办学类型和层次备注化州市尚佳职业培训学校陈颖化州市北岸东路保育师(初、中级)新增工种二、公示期限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2日—8月28日),三、其他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培训教育股反映,公示受理电话:0668-7331866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