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物流供应链企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融通支撑作用,一、引进培育高能级贸易主体引导物流供应链企业拓展大宗商品、消费品等领域进口业务,拓展贸易、投资、金融、人才、资讯和物流等综合服务能力,二、支持拓展外贸新业态业务支持物流供应链企业共建共享一批优质海外仓,支持重点物流供应链企业开展代办跨境电商出口收汇业务,支持物流供应链企业业务系统与深圳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对接,三、提升供应链企业服务制造业能力鼓励物流供应链企业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采购分销等拓展服务,鼓励大型物流供应链批发企业加大力度在深圳建设全球或区域性采购中心、结算中心,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依托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支持金融机构通过“监管沙盒”模式为物流供应链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中国信保拓展物流供应链企业进口预付款保险业务,九、增强平台企业支撑作用支持平台型物流供应链企业建设贸易数字化平台,推动贸易平台企业拓展能源资源、农产品、金属矿物、塑料、化工原料等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并为物流供应链企业提供支撑服务,十、加强重点供应链企业监测服务依托外经贸运行监测系统及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