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关于印发<潍坊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人社〔2019〕17号)、《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人社规〔2021〕1号),二、政策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三、补贴标准小微企业15000元(科技型企业20000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四、申请条件首次申领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成立,单位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法人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五、申请材料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4.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5.申请补贴时近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六、办理流程1.现场提交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创业者现场签字确认,2.经材料复审、现场实地审核后,在“中国·寒亭”网站对符合申报条件企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3.企业提报收款收据后拨付补贴资金,七、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八、办理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青辰国际B座四楼413室)九、咨询电话0536-7287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