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关于印发<潍坊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潍财社〔2019〕17号)、《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潍人社字﹝2019﹞29号)规定,经审核,我区符合补贴享受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就业手续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企业9家,符合条件人员14人,社会保险补贴42188.91元,现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公示,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信反映,对反应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并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监督电话:0536-8217305潍坊市奎文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