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规范企业规模性裁减人员实施细则起草说明为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草拟了《西双版纳州规范企业规模性裁减人员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实施细则》起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及参照《云南省企业规模裁员工作指引》起草,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本《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有:规模性裁员的规定、规模性裁员的条件、规模性裁员的程序、规模性裁员的法律责任、规模性裁员的监督等内容,明确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企业规模裁员中的职责,三、报备审核需提交的材料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规模性裁员人员的监督指导,明确了企业规模性裁员应当提交的材料:1.企业依法制定的《裁减人员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企业生产规模情况、企业职工总数及构成情况,2.企业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对规模性《裁减人员方案》的意见反馈资料,4.企业规模性裁减人员中若含有工伤职工、非因工负伤或患病职工的,四、规模性裁员的监督为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明确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企业规模性裁减人员工作中的职责,2.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5日前将企业裁减人员的有关情况汇总报告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3.各县(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严格监督企业裁减人员行为,指导基层工会和劳动者对裁减人员方案提出合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