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吉文旅发〔2023〕93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吉林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考核了我市国有文艺院团2022年度社会效益实现情况,现将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如对考核结果有所异议,请通过如下方式联系我们:异议受理机构:松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化科,通讯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松原大路2799号文旅大厦606号房间,邮政编码:138000,联系电话:0438-2738171,公示日期: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特此公告,附件:松原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分数汇总表松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4月12日附件松原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分数汇总表序号考核院团考核分值考核等次1松原市满族新城戏传承保护中心98优秀2前郭县民族歌舞传习中心98优秀3乾安县捺钵文化演艺有限责任公司93优秀4长岭县绿岭演艺公司86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