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根据《德宏州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德党人才〔2021〕6号),为做好2023年州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认定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一)申请建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德宏州境内注册,能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优先支持建有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和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州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不再重复支持,(二)建站单位引进的院士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建立院士工作站: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院士专家近5年来至少有1项技术成果成功转化应用,4.院士专家及其团队原则上每年进站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国境外院士专家及其团队原则上每年进站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三、经费支持工作站运行周期为3年,依托企业申报建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五、其他要求(一)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严格按照《德宏州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二)2023年度州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原则上每个申请建站单位限申报1项,电子邮箱:yndhkjjrck@126.com地址:州工信科技局(芒市目瑙纵歌路40号)四楼406室附件1.德宏州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书附件2.申报材料清单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