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乌教科规〔2022〕1号各有关单位: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克拉玛依市关于加大科技投入的实施意见》(新克政发〔2022〕62号)、《克拉玛依市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克政发〔2022〕63号)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区域内中小型科技企业向高成长、新模式与新业态转型,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强化基础支撑,提升区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支撑能力,2.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5.在一年内有研发投入,包括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有关人才奖励和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