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芒市机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航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规〔2022〕4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政发〔2017〕83号)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德宏州航空旅游市场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德宏州财政局2023年2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德宏州航空旅游市场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德宏州航空旅游市场培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航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规〔2022〕4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政发〔2017〕83号)等法律法规,第二条德宏州航空旅游市场培育专项资金是根据《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要求,第二章专项资金的筹措与结算第四条专项资金由州和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编报部门年度预算,州、县(市)每年筹集航空旅游市场培育专项资金3000万元,第三章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期限第六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一)航空公司运营航线航班的补贴,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程序第八条专项资金的申请(一)涉及第三章第六条(一)(二)(三)款资金申请,由州交通运输局代表州人民政府与申请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第九条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专项资金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向州交通运输局提出补贴资金拨付申请,向州交通运输局提出补贴资金拨付申请,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州交通运输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审核、确认和使用,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德宏州交通运输局会同德宏州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