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办园水平经教育行政部门督评达到国家幼儿园办园行为“合格”等级,(二)认定程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幼儿园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对达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条件的,区教育行政部门与民办幼儿园签订为期3年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协议书,区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及其收费标准,(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自治区关于规范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新教规〔2019〕3号)中有关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标准享受税费、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优惠政策,(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服务协议期满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自动取消,(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退出期间,四、监督管理(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年检及办园质量评估中认定结果不合格或出现其它违反协议行为的,(二)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资产财务监管机制,(三)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督导评估体系,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四)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及补助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