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将企业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鹰潭市农业农村粮食局乡村产业规划与发展科,通知原文如下: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3〕5号)要求,今年农业农村部将开展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初筛和推荐,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拟推荐申报企业发市级联席会议(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农产品电商企业年经营收入12亿元以上,其它申报条件遵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要求执行,三、申报程序和材料(一)企业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将企业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格式规范以及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照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进行审核,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乡村产业监测管理系统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