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3〕55号),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老旧小区改造)524万元转下达你局,资金收支科目、管理要求详见附件,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确保年内形成支出,并对照粤财建〔2023〕27号文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pdf海珠区财政局2023年8月18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