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委人才〔2021〕3号)规定,经用人单位申报,人才窗口初审、我局复审,拟认定叶雄英等4位同志为南平市高层次人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8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联系方式:县委人才办(3332628)、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6053128),接待股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21日2023年第一批拟认定市级高层次人才名单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