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以及数据中心、5G基站等重点行业领域,二、推荐条件(一)申报主体建有独立完整并稳定运营工业绿色微电网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或相应工业绿色微电网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其中,工业园区应为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二)具体要求申报的工业绿色微电网应实现稳定运行、具有显著节能降碳效果,或可再生能源、工业余热余压等余能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含热电联产、燃气分布式能源等)等合计占本企业、园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2.工业企业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MW以上,3.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比例(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比例)达到80%以上,4.电力负荷调节能力(可根据电力系统需要变动其输出功率的负荷占电力最大负荷的比例)达到5%以上,6.可再生能源制氢或工业副产氢年生产规模达到5000吨以上,7.工业余能利用率(实现回收利用的工业余热、余压、化学余能、余冷及其他余能占理论可利用余能量的比例)达到60%以上,三、推荐程序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和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23年9月7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