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双创大赛”)组织管理,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负责双创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第六条已入围历届省赛决赛的项目不再具有下届及后续比赛资格,第三章比赛流程和奖励第七条省科技厅负责制定发布双创大赛年度组织方案,双创大赛一般按初赛、行业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入围行业赛的项目按报名参赛的行业或技术领域分组进行项目路演、评比,产生推荐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项目,按参赛企业和团队分别产生决赛一、二、三等奖,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向省科技厅提出获奖项目建议和奖励方案,第十条鼓励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或有关单位、社会组织按照双创大赛相关要求,第十一条省科技厅对双创大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相关赛事组织单位或个人予以表扬,第十四条奖金由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直接拨付,用于参赛项目成果转化和企业创新发展,第五章配套服务和管理第十六条各级科技管理部门择优将参赛项目推荐给合作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对主持获得“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