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三年内全州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得到全面提升,2023年推进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2023年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在2022年已实现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基础上,2023年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2024年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水平,全州园区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2022年持续推进清理拖欠工作,2022年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2023年建立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推行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全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2023年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推动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实现单一政策平台升级为企业综合性服务平台,各县市要相应建立或调整本县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