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联合社、机械化家庭农场、农机企业:经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安排,本区将安排实施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大数据服务站(农机社会化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农机、农艺新技术试验示范田(数字化地块)建设,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在200万元以上,年完成作业面积1.5万亩次以上,3.集中连片自有种植土地(或长期流转土地)在200亩以上,5.建设主体在历年承担农业发展项目上无不良记录,6.优先支持承担大豆油料扩种任务的新型农机化经营主体,有意向实施该项目的新型农机化经营主体,可在2023年3月28日前向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农业装备站)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含:1.项目申请书(附件:样板1),4.成员登记表(附件:样板2),5.机具登记表(附件:样板3),联系人:郭瑞军电话:139******2282公示日期: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晋中市太谷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3月21日附件:2023年农机服务组织提档升级项目公告.doc终审:tgcgy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