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支撑全市各级各部门履行管理与服务职能的项目,所有信息化项目建设支付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签署意见后送市财政按程序报批并支付,第二章基本原则和部门职责第五条全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拟订全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技术评审(含前置审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过程监管、竣工验收、建设经费监管、绩效评价等,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投资预算评审和结算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按年度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报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实施方案报批,政府采购的建设项目由市财政局组织预算评审,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须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政府采购的建设项目由市财政局根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项目验收意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筹管理市本级政务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整改工作,市直各单位的政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整改需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申请,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组织安全测评服务招标采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