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第四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所有、市人民政府监管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二)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物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评估、清查、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第十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第二十六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出租以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第四十三条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和考核,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效益情况是主管部门审查新增对外投资事项的参考依据,第五十九条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是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制定资产配置计划、重新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预算项目以及办理政府采购、控购手续的依据,应当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专项清查:(一)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市人民政府及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实际工作需要,(四)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结合清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第七十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办理产权登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等情况,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应进一步提高上报的资产数据质量,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第八十七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有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