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各级各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山西省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人社函〔2022〕27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全县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行动,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以下简称技术技能类)的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在证书上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XXX部”“原XXX部”和“包过”“国家认可”“上网可查”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故意误导社会假冒权威机构组织培训、评价、颁发证书,外省培训评价机构与省内培训评价机构联合非法在我省开展宣传和评价活动,(三)违规培训、违规收费情况,(四)违规发放证书情况,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昔阳县内面向社会开展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全方位摸排自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培训评价机构、行业组织等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及国家部委、行业组织及其他单位在我省违法违规开展培训评价发证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