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佐证材料审核、抽查审计等程序,我区7家企业符合评价标准(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08月17日-23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附件:辖区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公示名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2023年8月16日(联系电话:22100933,办公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1栋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