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县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上报材料,拟对2021年度申报并于2022年3月1日前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福建名牌农产品证书(文件)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7日,联系单位及电话:莆田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233165附表:1、拟下达无公害农产品奖励资金表2、拟下达绿色食品奖励资金表3、拟下达品牌建设奖励资金表莆田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