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2〕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经济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于4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刻录光盘)上报,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已委托珠海市服务贸易和外包行业协会协助我局做好资料收集和申报指导等相关工作,特此通知,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2〕58号)2.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相关表格1-5珠海市商务局2022年3月21日(市商务局联系人:万海兵联系电话:2228710)(市服务贸易和外包行业协会联系人:徐阳丽联系电话:6907920邮箱:member@zasto.org.cn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清华科技园二期3栋704-2)附件:1.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2〕58号).pdf2.附件2: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请表1-5.XLS相关链接:分享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