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带头人:官渡区政府于2012年出台《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考核办法》(昆府登61号官渡区人民政府公告第2号)(简称“老办法”),老办法于2012年8月20日实施,为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考核和服务管理机制,推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官渡区政府于2021年10月修订出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官政规[2021]4号)(简称“新办法”),该办法在发布之日生效,由于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期为3年,因此,新办法是否适用于我区2017—2020年间选拔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存在一定争议,为规范和明确在2017—2020年入选的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关于新、老办法的适用,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并参考法律顾问的相关建议,决定对2017—2020年入选的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考核工作仍适用《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考核办法》(昆府登61号官渡区人民政府公告第2号),特此通知,官渡区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官渡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代章)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