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1〕96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的相关规定,市商务局拟定广东省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分配方案,对2022年外资奖励项目的两个企业给予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3月18日经我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1日-3月2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广东省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分配方案.doc惠州市商务局2022年3月21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周雪峰电话:2231640、268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