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是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国家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见习补贴,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政策咨询电话:0937-6789792(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0937-6789790(专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