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妇联关于印发<广西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桂乡振发〔2023〕16号)要求,加大我县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力度,加快培养一支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大局的乡村工匠队伍,充分发挥乡村工匠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农民特别是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增收致富的作用,经各镇人民政府上报,县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评审,推荐莫丽红等9人为县级乡村工匠,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限七天(自2023年8月14日—8月20日止),于公示期内径送或邮寄至苍梧县乡村振兴局(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西附楼321室,材料直接送达的以送到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苍梧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8月14日文件下载:附件苍梧县乡村工匠推荐汇总表.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