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科技创新政策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淳产业商务联〔2021〕5号)文件的规定,企业自主申报淳安县科技贡献突出企业、淳安县科技创新发展典型”团队(个人),经生态产业和商务、财政局进行数据核实和评选,县纪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对入选企业、个人(团队)进行审查,杭州千岛湖天鑫有限公司评为淳安县科技贡献突出企业,吴健明、唐礼荣评为淳安县科技创新发展典型”个人,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受理部门: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效能办联系人:严小平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64812901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