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湛江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示日期: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20日联系人:唐浥文联系电话:0759-3333143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创新投资科邮编:524000附件:湛江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21日附件湛江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使用管理,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以下简称“重大投资奖励资金”)是指省财政根据符合条件的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情况,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是指符合条件的测算项目在申报期内完成并纳入统计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负责做好本市重大投资奖励资金测算项目预论证评估、项目申报、审查上报,第八条市统计局负责核实符合条件的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在申报期内完成并纳入投资统计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等工作,协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测算项目,市统计局复核测算项目申报期间新增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纳入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县(市、区)提交的测算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测算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核,由市政府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重大投资奖励资金测算项目清单和绩效目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要求组织支持项目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集体审议通过的支持项目清单进行社会公示7天后报市政府审定,第十七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制定重大投资奖励资金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