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管委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支持重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要求,按照省、市申报通知文件(附件1)执行,2.请申报单位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区镇经发局,逾期提交或未经区镇审核直接交至区工信局的,不予受理,3.各区镇负责对项目申报主体的基本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初审,通过后填报推荐项目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4月13日前统一行文上报区工信局办公室,项目申报材料PDF扫描件(加盖企业、区镇公章)同步报至区工信局各相关业务科室,纸质申报材料1份待项目最终通过后统一上报,4.区工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3982172,纪检监督联系电话:63982159、63982132(区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项目负责科室联系电话(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