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扶持政策兑现流程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125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民宿提质富民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江山市民宿提质富民扶持奖励办法》(江文旅〔2020〕37号)二、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2月25日,三、申报材料要求(一)共性材料1.2021年江山市民宿提质富民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针对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评定文件(各类行业主管部门或评定机构出具的文件证书等)、合同、正式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三)审计材料涉及到需依据企业相关财务数据及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定的,市文旅局委托中介机构按照企业申报补助内容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申报主体应提供相关合同、原始票据、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四)其他事项1.所有申报材料均按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3.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四、申报说明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将收回补助奖励资金,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附件:1.2021年江山市民宿提质富民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2.江山市民宿提质富民扶持政策条款及针对性材料附表(申报指南)附件12021年江山市民宿提质富民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docx附件2江山市民宿提质富民政策条款及针对性材料附表(申报指南).docx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