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对环南区域公益性墓地的管理,环南街道对《环南街道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制定,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环南街道办事处2021年12月30日环南街道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为不断深化殡葬改革,进一步加强对环南区域公益性墓地的管理,第一条公益性墓地是指环南区域正在运营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公墓地,包括街道级公墓地以及委托各社区(村)管理的公墓地,第二条公益性墓地建设要符合《舟山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要求、村镇建设总体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土地利用要求,各公益性墓地应优先使用已开发建设的墓基地和存量墓穴,由街道或街道委托当地社区(村)统一建设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建设公益性墓地(骨灰纪念堂),第七条公益性墓地的墓穴购买对象应为环南街道户籍或为街道下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经街道社发办审核同意方可购买公益性墓地,第十三条街道加强对公益性墓地(骨灰纪念堂)的建设管理,对于街道委托各社区(村)管理的公墓地,第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南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