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昌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新政发〔2020〕9号)要求,依据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新昌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新昌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相关乡镇(街道)推荐,专家组资料、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拟授予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新昌和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新昌县县长质量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6日,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向新昌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所提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明材料,联系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东昌西路28号,新昌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