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贮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10日一8月18日,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或实际情况的,请向红安县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股反映,联系人:徐凯联系电话:13871168562红安县(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汇总表(2023年度)县(市)商务部门公章:填报说明:1.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方向,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建设改造,2.此表应填列符合支持方向、并通过县(市)评审的项目,3.实现功能严格按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指南》对应的功能要求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