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精神康复专科医院等2家单位向我中心申报了2023年市本级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经我中心初审、复核,最终拟认定安康精神康复专科医院等2家单位3人享受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补贴金额0.6万元,按照《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20〕190号)有关就业见习补贴的规定,现将上述单位享受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创业就业服务科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7日受理电话:0915--3356615附件:2023年市本级第一批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拟补贴人员花名册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