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富顺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富农函〔2023〕164号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43号)要求,下达你单位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如数(详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数据等,二、补贴依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依据为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三、补贴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补贴对象,做好补贴发放工作,一是要按要求做好补贴对象认定、面积认定、资金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三是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五、纪律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