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确定了2023年度境内展会项目共55个,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等六个政策的通知》(诸政办发〔2023〕5号)文件精神,对企业自主参加本目录内境内展的,按5000元/个标准摊位补助,每次展会最多补助标准摊位2个或光地36平方米,光地补助最高限额不超过当次展会2个标摊补助上限,支付金额不足补助标准的,年度奖补总额与重点展、境外自主参展、代参展共享,2.重点类展会、省自办类展会的奖补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商务展会目录的通知》(浙商务发〔2022〕109号)、《绍兴市商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展会目录的通知》(绍商务〔2023〕8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等六个政策的通知》(诸政办发〔2023〕5号)等规定文件执行,3.企业参展符合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展会费以展前支付、展后申请、事后清算的方式进行配套支持,给予展位费差额资助,企业参展前需在诸暨云展厅备案,方便企业及时享受政策,附件:诸暨市商务局2023年度境内展会目录.pdf诸暨市商务局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