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存在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均应参加书审,用人单位在书审的基础上确定诚信等级,审查和评定的年度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二、书审任务全区北海街道府山街道鉴湖街道塔山街道东浦街道灵芝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10595735826366822611965600650东湖街道皋埠街道迪荡街道富盛镇陶堰街道斗门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沥海街道5626159712412811300700150200三、书审内容书审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四、书审要求时间从2023年7月5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结束,申报劳动保障诚信AAAAA级的单位需要到当地镇街劳动监察中队领取《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申请表》,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用人单位申报和审查情况确定抽查单位,五、诚信评价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劳社监〔2005〕48号)和《关于开展2005年度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绍市劳社发〔2006〕10号)确定的诚信等级评定标准及办法,根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实际情况,2023年9月对评定AAAAA级的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各地评定AAAAA级的用人单位数量不超过当地总参审企业数的百分之一,评定AAAAA级必须经用人单位申报、当地劳动保障机构核查、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三个程序,被评定为AAAAA诚信等级及失信的用人单位名单将进行社会公示,协助当地做好用人单位书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