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成功落地区内首单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又称为“低版本”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它是相对于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深圳市推出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即“高版本”资金池而言的,本次试点政策是在实施多年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基础上,与“高版本”资金池相比,本次试点政策适用范围为全省企业,对企业营收金额要求仅为“高版本”资金池要求的1/10,对自贸区内企业的营收金额为“高版本”资金池要求的1/20,“低版本”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具有更低门槛、更广适用面的特点,增强企业跨境资金运营自由度,本次试点政策能吸引更多跨国企业将区域总部迁往南沙,促进南沙发展总部经济,充分发挥南沙总部经济政策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