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徽老字号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为保护传承老字号品牌,决定开展第四批“安徽老字号”认定工作,同时对已认定的“安徽老字号”进行动态管理复核,各市商务部门要认真对照《安徽老字号认定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时间节点,二、安徽老字号动态管理(一)组织实施根据《认定规范》要求,省商务厅定期对“安徽老字号”企业开展动态管理复核工作,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在地“安徽老字号”企业的动态管理材料进行初审和上报工作,安徽省老字号企业协会配合省商务厅开展复审工作,对发生重大变化后已经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安徽老字号”企业,(二)复核范围2014-2016年度经省商业经济学会认定的“安徽老字号”企业、2017-2022年度经省商务厅认定的“安徽老字号”企业,对情况发生变化后已不符合“安徽老字号”相关认定条件的企业,省商务厅组织有关部门及协会对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出具“通过复核老字号企业名单”并对社会公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老字号基本情况、发展趋势、存在问题以及动态管理等情况,电子邮箱:ahswtltc@189.cn省老字号企业协会联系人:陶新芳、孙毅联系电话:0551-65556285电子邮箱:2336267958@qq.com附件:1.安徽老字号申报书附件1:“安徽老字号”申报书.docx2.安徽省老字号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2023年安徽老字号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3.安徽老字号认定规范安徽老字号认定规范.doc4.安徽省老字号复核表“安徽老字号”复核表.docx5.安徽省老字号复核意见汇总表安徽老字号复核建议汇总表.xls安徽省商务厅2023年8月3日抄送:安徽省老字号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