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政务办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扬人社函[2022]92)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2-12月我市符合条件申领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的基本情况和补贴金额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共7天,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仪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4-80290155、80290122,附件:2022年2-12月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公示.xls仪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