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高度重视,十年来,龙岗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花大力气书写文物保护新篇章,制度建设、安全保障、科学管理、文保工程、活化利用“五位一体”的文物保护工作体系愈加牢固,2019年12月,龙岗区政府出台了《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修订版)》,全力推动龙岗文物保护事业走出一条符合区情之路,为推动龙岗区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并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3月22日,请将您的宝贵意见通过来电或电子邮箱反馈给我们,电子邮箱:lgqwwglbgs@lg.gov.cn,附件1:《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附件2:《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修编说明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