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健全源头预防体系,2022年我局开展了平湖、坪地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编制了《龙岗区平湖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龙岗区平湖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龙岗区坪地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龙岗区坪地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根据《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在2023年1月30日前将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通过来电或政务邮箱方式反馈给我们(联系人:张工、周工,联系电话:0755-84510726,邮箱:xzfwk@lg.gov.cn),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