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玉环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台州湾新区社发局(文旅局):根据《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文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2020〕147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台州市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以奖代补)专项申报指南》,附件:2021年度台州市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以奖代补)专项申报指南.doc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3月19日附件2021年度台州市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以奖代补)专项申报指南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文旅产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制定《2021年度台州市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以奖代补)专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二)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的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产业园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的文旅单位,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的文化产业基地的文旅单位,对新评为省级的重点动漫企业、动漫企业给予25万、15万元的奖励,(六)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的生态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的文旅单位,(七)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的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文旅单位,对获评年度省级文化和旅游类展会的金奖、银奖、铜奖作品的文旅单位,由各地文旅主管部门在申报单位申请报告上加盖公章,在规定申报期内上报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在规定申报期内报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复审,附件:台州市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以奖代补)申请报告书附件台州市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以奖代补)申请报告书申报内容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社会发展局):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告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初审意见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初审部门盖章:时间:专业审核意见意见:专业审核签字:时间:审核意见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部门盖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