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产业扶持发展需要,前期通过区级会议讨论、部门意见征询等程序,拟定《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从2022年3月21日至4月2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附:《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示受理部门:富阳区财政局项目监督部门:富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富春街12号邮编:311400受理电话:0571-63320414监督电话:0571-61702573附件:《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