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0〕5号)《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办规〔2020〕6号)及其配套文件等有关规定,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已完成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形式审核、资格审核、专项审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项目查重、局党组会审定等工作程序,现将第二批审核通过的813家单位的1405个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本批次项目按照审定金额的80%拨付资助资金,一、公示时间2022年3月21日-2022年3月25日,二、意见反馈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我局决定预先收取资助资金拨付资料,要求如下:1、材料受理时间:3月22日至3月25日,2、材料受理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1楼东部之芯会场,4、请各企业严格按照下列所排时间前来提交材料:企业公示序号提交材料时间企业公示序号提交材料时间1-803月22日上午81-2003月22日下午201-2803月23日上午281-4003月23日下午401-4803月24日上午481-6003月24日下午601-6803月25日上午681-8133月25日下午附件:1.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2.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拨付材料提交要求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3月21日附件:1.附件1: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xlsx2.附件2: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拨付材料提交要求.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