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农〔2023〕99号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2号)及《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分解的函》,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40万元,用于2023年在龙海区辖区内海域增殖放流刀额新对虾苗20000万尾,款列“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与修复利用”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59999-其他支出”科目,请按照《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绩效目标表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7月25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附件:龙财农[2023]99号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附件.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